校属各单位:
《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形成初稿,已发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学院分管教学院领导OA邮箱,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
各单位要按照《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对《自评报告》内容认真核对并提出意见建议,重点核对《自评报告》中的定量数据是否准确,定性描述是否恰当,存在的问题及整改举措是否精准等。
二、工作要求
1.七个审核评估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党办校办、教务处、教工部、学工部、招就处)对照所负责一级指标所涵盖《自评报告》内容组织责任单位全面核查《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意见反馈表》(附件1),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8月1日前将扫描件发至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游飞燕OA邮箱。
2.审核重点中排名第1的责任单位,对所负责的《自评报告》指标内容,组织其他责任单位核对《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意见反馈表》(附件1),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扫描件发至牵头单位经办人OA邮箱。
3.各学院对照《自评报告》内容进行核对,填写《自评报告意见建议表》(附件1),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8月1日前将扫描件发发至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游飞燕OA邮箱。
联系人:游飞燕。
附件:1.《自评报告意见反馈表》
2.《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