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国家对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全面检验,评估结果对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以及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 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赣教督字〔2022〕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学校将于2024年接受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扎实做好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4日下午3:00
地点:教8栋110报告厅
二、会议议程
1.评估中心主任汪琳媛介绍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
2.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志超讲话;
3.党委书记柳和生讲话。
三、参会人员
(一)部门主要负责人
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团委(双创学院)发规处、科发院、招就处、资产处、计财处、外联处、国交处、网信中心图书馆、实训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学院领导
各学院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三)其他人员
教务处领导班子、全校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务处全体科级干部。
四、相关要求
1.会议将进行考勤,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人员,须向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向教务处报备。
2.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置于静音状态,不得随意出入会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5月21日